董事会
执行董事
邓灏康先生
邓灏康先生,自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兼授权代表。 彼亦获委任为本公司常务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邓先生主要负责本集团业务之整体管理及监管业务营运,包括监督物业销售及租赁、资产管理及投资,以及短期至长期发展之策略规划。 邓先生于物业及土地事务拥有逾十二年经验。 加入本公司前,邓先生于二零一一年一月担任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宏安」)助理总经理,集中收购香港物业,累积物业发展、管理及投资业务方面之经验。 邓先生毕业于华盛顿大学,持有工商管理文学士学位。 邓先生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委员。 彼亦为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及为邓清河先生(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之儿子。
程德韵女士
程德韵女士,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彼亦获委任为本公司常务委员会成员。 程女士目前为本集团物业发展部总经理及负责本集团之销售及市场推广。 彼于香港科技大学取得工商管理(企业营销及管理)学士学位并于香港大学取得理科硕士(房地产)。 彼于香港房地产业拥有逾十八年经验。 于二零一六年加入本集团前,程女士已早于二零零八年加入宏安并担任宏安之助理总经理(销售及市场推广)。 程女士亦为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
黄静娴女士
黄静娴女士,自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彼亦获委任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及常务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 黄女士目前为本公司之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 黄女士于香港企业财务、专业会计、内部监控及╱或公司秘书事务累积超逾二十六年经验。 彼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彼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黄女士于二零零八年加入宏安前,曾于另一上市公司及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职。 黄女士亦为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永森先生
李永森先生,自2016年3月17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彼亦获委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李先生于1986年4月获认许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之会员,其后于1991年4月成为资深会员。 彼亦于1986年5月获认许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其后于1993年12月获认许为资深会员。 李先生在审计、会计、税务、财务管理及公司秘书方面积逾三十六年经验。 李先生曾任职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于多间公司担任集团财务总监的高级职位。 彼目前为沛然环保顾问有限公司及宝积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均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宋梓华先生
宋梓华先生,自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彼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宋先生于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 彼于测量业拥有逾三十六年之丰富经验。 宋先生于1972年11月获选为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之专业会员、于1997年3月成为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于1989年4月成为新加坡测量师及估价师学会会员、并于1984年4月获认可为英国特许仲裁师学会会员。 宋先生于1984年10月至1990年7月期间获委任为新加坡政府房屋发展局之行政产业主任。 彼其后于1990年8月至1992年3月期间擢升至高级产业主任。 宋先生其后分别于1992年及1996年在香港成立罗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罗迅测计师行有限公司及目前为罗迅测计师行有限公司之董事。
梁家栋博士测量师
梁家栋博士测量师,自2016年3月17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彼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彼曾于1977年1月至1978年6月任职香港政府地政署,自80年代起,彼任职于多间知名物业发展商及一间香港顶尖测量公司,梁博士透过过往之就业资历于房地产及酒店行业拥有逾45年经验。 于1994年,梁博士创办置梁行房地产顾问国际有限公司,而彼目前为置梁行集团公司之主席。 梁博士自二零二零年七月起获委任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智勤控股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期间,梁博士亦曾任南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主板上市)及南华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前称南华置地有限公司)(于联交所创业板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梁博士透过遥距学习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取得Empresarial University (安培纯澳大学*)工商管理哲学博士学位、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国际房地产理学硕士学位(成绩优异)及于一九七六年十二月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崇基书院社会科学经济及工商管理(荣誉)学士学位。 彼亦于二零一二年二月获认许为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及于1985年11月获认许为香港地产行政师学会资深会员。 彼曾任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香港房屋协会审核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上诉审裁团成员、民政事务总署大厦管理纠纷顾问小组成员。
陈浩华博士
陈浩华博士,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彼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 彼于房地产及基础建设投资、区域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并购领域拥有近30年经验。 陈博士现为湾区资本有限公司主席,该公司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持牌资产管理企业,专注于房地产及基础建设资产、物业及建筑科技、清洁能源、金融科技、改善环境、社会及管治及智慧城市应用领域之私募股权基金。 彼亦为香港大学房地产及建设系兼任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跨境房地产投资、资产证券化、科技应用及可持续发展。
陈博士持有经济学博士学位及房地产学硕士学位,彼亦拥有澳洲会计师公会及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之专业资深会员资格以及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之专业认证。 陈博士担任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可持续投资委员会主席、香港绿色金融协会一带一路工作组联席主席、证监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委员会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局内地机遇委员会委员、香港特许金融分析师香港分会顾问委员会委员、澳洲会计师公会大湾区委员会委员及香港教育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对业界及专业团体作出贡献。 陈博士自2017年起担任沪港经济发展协会副会长、上海香港联会会长及上海市政协经济界别委员,参与港沪两地经济、环境、绿色金融及科技伙伴关系及研究合作。 彼亦为国务院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及香港特区政府二零二一年选举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