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管治

關於本集團

企業管治常規

宏安地產深明良好的企業管治常規對本公司之成功、提升股東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士的價值至為重要。本公司致力於切合實際情況下實踐高水平之企業管治,強調高透明度、問責、誠信及獨立性,並適時進行檢討。

企業管治守則

宏安地產竭力確保業務遵守規則,以履行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14所載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之原則並遵守有關守則條文,董事會定期審閱本公司之企業管治守則之合規情況 。

董事會

董事會已成立各個委員會,包括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並分別以書面具體列明其職權範圍,在有需要情況下將予以檢討及更新。

董事會

審核委員會

李永森先生, 主席
宋梓華先生
梁家棟博士測量師
陳浩華博士

薪酬委員會

梁家棟博士測量師, 主席
李永森先生
宋梓華先生
鄧灝康先生
陳浩華博士

提名委員會

宋梓華先生, 主席
李永森先生
梁家棟博士測量師
鄧灝康先生
陳浩華博士

常務委員會

鄧灝康先生, 主席
程德韻女士

相關文件

董事名單與彼等角色及職能

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舉報政策

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常務委員會之職權範圍

組織章程大綱及公司細則

股東提名董事人選的程序

股東通訊政策